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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培训会成功举办
信息来源:荆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3-11-28 12:51

贯彻落实省分类办《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鄂分类办﹝2023﹞2号)文件要求,确保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自然村占比达到30%2023年度目标任务,1127日下午,荆州市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培训会荆州市会议中心成功举办。

此次培训会由荆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荆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承办。市城管执法委总工程师王全胜,农业农村局三级调研员郭福清,市乡村振兴局科长李静,各县市区垃圾分类办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各县市区乡镇分管领导和城建办(执法中队)负责人,县市区开展垃圾分类的行政村代表及相关工作负责人共计50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会邀请了石首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主任李学才、松滋市斯家场镇姜家岭村党支部书记梅启新、江陵县鸿发农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朱成发三位多年从事一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同志分别就剖析如何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生活垃圾分类共同缔造示范村创建经验以及农村厨余垃圾集中堆肥经验做法作了分享授课。授课现场气氛热烈,大家纷纷表示今后的实际操作中要认真学习借鉴其先进的经验做法授课结束后,市垃圾分类办通报了11月份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暗访检查情况。

最后,市分类办副主任、市城管执法委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全胜就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已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自然村占比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绩效考核的范畴各地在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要做到三个“务必”:一是务必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垃圾分类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安排部署的关系民生的关键“小事”,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该项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以及紧迫性,坚决落实工作要求,确保完成30%2023年度目标。二是务必要因地制宜、有效分类。垃圾分类是乡村振兴的基础,由于各地农村基础建设条件不同,在推进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坚决避免简单形式主义,要让农民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中来,真正做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是务必要压实责任、监督考核。各地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度,发挥村委班子作用,要以乡镇、村为抓手,层层压实责任,要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建立奖励惩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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