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开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
全市已建成垃圾焚烧发电厂(含水泥协同窑)7座,日焚烧处理能力5150吨/日,目前我市日均产生生活垃圾3100吨,现有设施能够满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需求。2023年1-10月,荆州市共清运垃圾量约101万吨,其中城市51万吨,农村50万吨,除松滋市卫生填埋生活垃圾2.14万吨外,其余全部进行焚烧处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焚烧处理率97.88%。
二、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立法工作。《荆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2.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省级示范社区(村)创建。今年我市选择5个社区、35个行政村开展省级示范创建,目前进展态势良好,拟于年底进行现场检查并向省厅申请验收。
3.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升级改造。今年500个升级改造任务,截至10月底已全部完成。
4.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占比工作。一是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2023年全市目标为实行分类自然村5377个,覆盖率达到31%,截至10月底,已有5092个自然村实行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29.36%,达到年度目标的序时进度。二是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自然村占比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党委政府绩效考核范畴,进一步压实各地政府责任;三是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暗访,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通报;四是组织各县市区、各乡镇、村500余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培训会议,引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落实落细。